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电影摄制服务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文艺创作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礼仪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广告制作;品牌管理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平面设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纸制品销售;办公服务;电子专用设备销售;文具用品零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。